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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
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集中征收2010年上半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
为确保上半年度社会保险费及时、足额征收,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,拟在3月10日至4月10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集中征缴活动。凡档案寄存在市就业服务局的灵活就业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按09年度缴费标准及时将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和档案费存入存折内,便于商业银行代扣。养老保险选择按100%比例缴纳的月缴费金额412.60元;选择按60%比例缴纳的月缴费金额247.56元;医疗保险选择按8%比例缴纳的月缴费金额150.29元;选择按5.2%比例缴纳的月缴费金额97.69元。大额医疗保险110元(每年度一次性缴纳)。档案费每月缴纳15元。7月1日起将按新调整的社会保险费标准征缴。
二0一0年三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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